團體旅遊須知
隱私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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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訊取得
- 藉由電子郵件、信件、書面、電話、傳真或口頭等方式
- 透過客戶連線到網站時所取得的資訊
關於個人資訊得使用目的
我們所利用的個人資訊僅限於取得時所告知客戶之使用目的的範圍內,不使用於其它目的。因接受業務委託而取得個人資訊時,資訊之使用僅限於契約等文件所訂之該業務範圍。但符合以下情形時,我們得於上述的使用目的範圍外使用個人資訊:基於法令之規定,因保護個人生命、身體或財產而有必要之情形下,在取得本人的同意上有困難者 在合理認為與使用目的具有相當關連性之範圍內,我們得變更使用目的。此時,我們將另行通知客戶。兒童及青少年網路安全之保護
對於兒童及青少年之網路使用行為極為重視與保護。特別針對兒童及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其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到下列義務: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使用本服務時時,應全程在旁陪伴,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使用本旅行社服務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十八歲以下之本服務使用者將個人資訊提供給予百世達旅行社時,須有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責任之限制與排除
旅客您明確了解並同意:本服務所提供之各項服務,均依該服務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百世達旅遊對於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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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認知與接受條款
當完成百世達旅遊參團報名,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合約條款之所有內容,並完全接受本服務現有與未來衍生的服務項目及內容。 旅客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旅客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侵害或毀損百世達旅遊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虛假不實、引人犯罪之訊息濫發廣告郵件等。 由旅客公開張貼或私下傳送違法的任何資訊、資料、文字、軟體、音樂、音訊、照片、圖形、視訊、信息等,均由提供者自負責任。 百世達旅遊社在任何情況下 ,均不為任何 「旅客」得違法或不雅之行為負責。若旅客有涉及侵權或違法之情事,百世達旅遊可暫停全部或部份之服務,或逕自以取消旅客服務之方式處理。個人資訊保護諮詢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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